感染、炎症、腫瘤等。
持續熱、間歇熱、波動熱等。
發熱是生理性體溫升高的現象。
體溫調定點重置後,體溫會隨之變化。
由於體溫調節障礙、散熱障礙及產熱器官功能異常。
一般在 1 °C 內。
發熱時體溫上升的幅度被限制在特定範圍內的現象。
發熱是體溫升高的狀態,通常是身體對感染或其他疾病的反應。
包括感染、炎症、自體免疫疾病等。
不算,因為妊娠期間的體溫升高不是由病理原因引起的。
體溫超過調定點的狀態。
A. 甲狀腺功能亢進
正常體溫範圍約在36.1°C到37.2°C之間。
發熱的發生與致熱原及體溫調節中樞的調定點上移有關。
白細胞介素-2 (IL-2)、巨噬細胞炎症蛋白 (MIP-1)、睫狀神經營養因數 (CNTF)、白細胞介素-8 (IL-8)、內皮素。
包括糖代謝、脂肪代謝、蛋白質代謝及水、鹽與維生素代謝。
發熱是調節性體溫升高,與調定點相適應。
B. 內生致熱原
分為病因與發病機制、代謝與功能的改變、防治的病理生理基礎、熱症及臨床意義等部分。
1. 細菌 2. 病毒 3. 真菌 4. 其他微生物(如螺旋體、瘧原蟲)
產生促炎因子以響應內生致熱源。
發熱可以促進免疫反應,幫助對抗感染。
包括中樞神經系統、循環系統、呼吸功能及消化功能。
病理生理基礎。
高於40°C。
感染、炎症、腫瘤、藥物反應等。
感染、炎症、腫瘤等。
發熱的啟動物是指促使發熱反應的激活物。
自感發冷或惡寒,出現「雞皮」和寒戰,皮膚蒼白。
38.1 - 39 °C。
發熱是指體溫升高的狀態。
致熱原引起體溫調節中樞的調定點上移,造成調節性體溫升高。
外致熱原、免疫複合物、類固醇等。
冷 / 熱。
在體溫單上記錄每天不同時間的體溫數值,並將數天的體溫點連接成體溫曲線。
稍低於年輕人。
36.2 ~ 37.2℃。
致熱信號會傳入中樞,促使其調節體溫。
包括產熱、散熱和調節設置點的改變。
體溫設定點的上升會導致身體產生熱量以達到新的設定點。
發熱是指體溫調節中樞調定點上移,導致體溫升高(>0.5°C)。
42°C。
過熱是被動性體溫升高,超過調定點水平。
白細胞介素-1 (IL-1)、腫瘤壞死因數 (TNF)、白細胞介素-6 (IL-6)、干擾素 (IFN)。
會導致代謝率增加、能量消耗增加等改變。
通常使用體溫計測量腋下、口腔或直腸的體溫。
內生致熱原(endogenous pyrogen,EP)是體內產生的促使發熱的物質。
37.3 - 38 °C。
發熱的病因包括感染、炎症和其他生理或病理狀況。
體溫調節障礙。
散熱多於產熱,故體溫下降,直至與已回降的調定點相適應。
41°C。
指內毒素(LPS)釋放的過程。
促進內毒素的識別和反應。
常用解熱措施和治療原發病。
涉及調節體溫的機制及其對病理狀態的影響。
調定點(set point,SP)。
肝臟(基礎產熱)、骨骼肌(調節產熱)、寒戰。
它們參與調節體溫的過程。
41 °C 以上。
過高的體溫可能對身體造成損害。
缺氧是指身體或組織缺乏足夠的氧氣。
缺氧可能引起發熱反應,作為身體對於缺氧的適應。
發熱可以作為感染或疾病的指標,幫助診斷和治療。
E. 抗原抗體複合物引起的體溫升高
感染、炎症、自體免疫疾病和腫瘤等。
1. 革蘭氏陽性細菌 2. 革蘭氏陰性細菌 3. 分枝桿菌。
注意水分補充和監測體溫變化。
根據病因進行治療,並可使用退燒藥物來緩解症狀。
前列腺素E (PGE)、Na+/Ca2+比值、環磷酸腺苷 (cAMP)、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激素 (CRH)、一氧化氮 (NO)。
病理性體溫升高是指發熱。
體溫升高超過0.5°C即被視為發熱。
發熱通常是身體對感染或其他病理狀態的反應,具有診斷和預後的重要性。
抗原抗體複合物、類固醇、體內組織的大量破壞。
啟動核轉錄因數(NF-κB),促進基因轉錄。
不同的發熱性疾病常各具有相應的熱型,根據熱型的不同有助於發熱的病因診斷和鑒別診斷。
體溫升高的現象。
皮膚(輻射、傳導、對流、蒸發和出汗)、肺、胃腸道(排泄物)。
中心體溫與上升的調定點水平相適應,產熱與散熱在較高水準上保持相對平衡。
發熱通常是身體對感染或其他疾病的反應,具有診斷和預後的重要性。
生理性體溫升高包括月經前期、劇烈運動、應激等情況。
缺氧會引起心率加快、呼吸急促及體溫上升等生理改變。
防止體溫無限上升而危及生命。
發熱是身體對感染或其他病因的反應,導致體溫升高。
發熱可以增強免疫反應,幫助身體對抗感染。
視前區 — 下丘腦前部。
啟動基因轉錄,促進EP的表達。
包括致熱信號傳入中樞、中樞調節介質重置體溫調定點、體溫調定點重置後體溫的變化時相。
發熱具有防禦作用和傷害作用。
體溫調節機構不能將體溫控制在適應的水準上。
缺氧可以導致多種生理功能障礙,包括發熱。
發熱是指體溫超過正常範圍的狀態。
心臟病患者、妊娠期婦女、腫瘤患者。
例如中暑或汗腺缺乏症。
內生致熱原是指由身體內部產生的促使發熱的物質。
持續熱、間歇熱、波浪熱等。
中暑、魚鱗病。
39.1 - 41 °C。
提高體溫以抵抗感染和病原體。
發熱是體溫超過正常範圍的生理反應。
能夠刺激機體某些細胞產生致熱性細胞因數的物質。
冷 / 熱。
自我保護機制。
發熱可以增強免疫系統的功能,幫助身體抵抗感染。
調定點會上升。
體溫調定點上移,產熱大於散熱。
產熱器官功能障礙,導致體溫升高。
精氨酸加壓素 (AVP)、黑素細胞刺激素 (α-MSH)、膜聯蛋白A1 (annexin A1)。
包括抗感染能力的改變、對腫瘤細胞的影響及急性期反應。
癲癇大發作、甲亢、某些全麻藥、中暑、汗腺缺乏症、下丘腦損傷、出血、炎症、產熱過度、散熱障礙及體溫調節中樞功能障礙。
體溫會高於調定點。
一般為 36~37 °C 左右。
通過骨骼肌緊張和寒戰來增加。
通過測量體溫、觀察症狀和檢查病史來評估。
能夠作為診斷疾病的重要指標,反映身體的免疫反應。
皮膚血管會收縮。
皮膚顏色發紅,自覺酷熱和皮膚乾燥。
正調節中樞為POAH,負調節中樞為中杏仁核和腹中隔。
包括體溫的持續升高、波動及恢復的過程。
一般性發熱的處理和必須及時解熱的病例。
散熱會減少。
發熱會增加基礎代謝率,促進能量消耗。
36.9 ~ 37.9℃。
發熱的時相包括升高體溫的過程和恢復的階段。
目前的內容未提及具體種類,但通常包括由免疫系統細胞釋放的因子。
36.5 ~ 37.5℃。
劇烈運動、月經前期和心理性應激。
大量出汗。
EP通過血腦屏障轉運入腦,或透過終板血管器作用於體溫調節中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