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良好的人員教育訓練、各項標準作業流程以及與預立醫療流程的訂立,在事前就可以確保到院前救護的品質。
早期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早期心肺復甦、早期電擊去顫、早期高級救護。
簡稱為EMT,為受過不同等級訓練與授權的救護技術人員,是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重要骨幹。
急救責任醫院是到院前救護的後盾,全天候對責任區內緊急傷病患提供醫療照護,參與相關的救護訓練。
應指定醫療指導醫師,建立醫療指導制度。
每分鐘下降3~4%。
具有遠見的領導,無論在政府部門、消防單位、衛生單位以及醫療院所,都是系統進步的原動力。
利用案例回顧、救護紀錄檢視,或是特殊案件的檢討等方式,發現問題所在。
需求持續增加,各地緊急救護的業務每年均以10%的幅度快速成長。
透過聽取無線通訊或是隨行救護任務等方式,觀察救護技術員的表現;也可以利用無線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針對救護技術員在現場的特殊狀況與需求,給予線上的醫療指導與授權。
1960年代。
成為行政院衛生署17個醫療網計畫中的一環,開始有計畫地在各地區推展。
需要大量的資源,必須廣泛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共同投入才能長久運作。
一般級急救責任醫院、中度急救責任醫院、重度急救責任醫院。
腦血管疾病、心臟病、事故傷害分別高居其中第二、三與第六名。
卓越領導、完整系統、健全財務、妥善立法。
人才募集、教育訓練、醫療設施、品質管理等。
發現 ➔ 報告 ➔ 出勤 ➔ 現場處理 ➔ 運送處理 ➔ 運送到醫療機構。
明定了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服務內涵與權責單位,建立救護技術員與救護車的管理機制,使緊急醫療救護邁入一個重要且法制化的里程碑。
針對急重症的傷病患,在緊急傷病的現場、就醫的途中、乃至到達醫院急診部門所提供的醫療救護服務。
每分鐘下降7~10%。
需要中央與地方建立起相關法令與規章制度。
280 小時。
除了 EMT-1 的全部工作外,還可以給予口服葡萄糖及靜脈注射,協助使用吸入支氣管擴張劑或硝化甘油舌下含片,進行比較進階的呼吸道處置,例如喉罩呼吸道 (Laryngeal Mask Airway, LMA) 的使用。
在醫師的預立醫療流程下,從事侵襲性的急救技術,包括注射給藥、氣管插管、電擊去顫、體外節律及高級心臟救術等。
醫療救護 (health care)、公共安全 (public safety)、公共衛生 (public health)。
創傷模式:儘速送醫 (Load and Go);心臟模式(非創傷、急病):現場穩定 (Stay and Play)。
歐陸體系(Franco-German System)和北美體系(Anglo-American System)。
前瞻性:優點是事前確保救護人員的品質與救護流程的正確性,缺點是與救護過程不直接相關;即時性:優點是最直接反映緊急救護的品質,缺點是費時費力;回溯性:優點是比較容易進行,缺點是醫療錯誤可能已經發生。
北美體系(Anglo-American System)。
1280 小時。
身體評估、基本心肺復甦術、哈姆立克急救、輔助呼吸道的使用及氧氣給予、止血、包紮、固定、傷病患姿勢選定與維持、脫除安全帽及脫困、傷病患搬運、正常生產接生、心理支持、自動體外去顫器等。
40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