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兩次分封的背景和措施都旨在鞏固政權,增強中央集權,並通過分封制度來管理地方。
西周兩次分封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鞏固政權的目的,但隨著時間推移,地方勢力逐漸增強,中央集權受到挑戰。
西周的封建制度是將土地和權力分封給貴族,這樣的制度促進了地方的治理,但也導致了地方勢力的增強,影響了中央政權的穩定。
周代的封建制度通過分封不同民族的貴族,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從而有助於民族的形成。
B. 商民族的勢力範圍較大,周民族的勢力範圍較小。
把周民族勢力由渭水流域拓展至黃河中、下游,並分封有功的宗室和謀臣以加強對新佔領土的控制。
周民族國力未穩,未有實力管治黃河下游地區,但透過分封能延長國祚及拓展版圖。
諸侯的爵位由高至低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級。
封武王的弟弟為三監,並派他們到殷地附近監視武庚。
D. 保留殷商後裔以安撫殷遺民
西周的禮樂制度強調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通過儀式和音樂來維護社會的和諧,並且加強了天子和諸侯之間的關係。
C. 分割遷移
西周的宗法制度強調血緣關係和家族的繼承,確保了社會的穩定和權力的傳承,並且與封建制度相輔相成。
在封建制度下,各諸侯國互相聘問,接觸緊密,使中原文化和邊族文化得以交流。
安撫殷民,以達致鞏固周部族政權的目的。
C. ( i )( ii )( iv )
因為如果採用兄終弟及的話,繼位的應為管叔,他對周公自行攝政感到不滿。
土地制度訂明領主與農民的關係,農民助耕公田,奠定周代的經濟基礎。
封建制度結合宗法制度,以親疏定尊卑,建立了金字塔式的社會結構,天子處於封建金字塔的頂點。
因為周武王病逝,成王年幼即位,周公姬旦攝政時,武庚聯合三監及其他部族起兵叛亂。
西周的土地制度包括王畿和封國的劃分,王畿方千里,封國方百里至五十里,並且對於不足五十里的地區稱為「附庸」。
周代的禮樂制度包括吉禮(祭祀)、凶禮(喪葬)、賓禮(交際)、軍禮(征戰)、嘉禮(吉慶)等。
宗法制度不能確保繼任者是賢能,血緣關係會隨時間而疏遠,導致後來的禮崩樂壞。
周民族的兵力所及的殷商地盤僅限於今河南,對其他廣大殷商疆土無法插足,還有其他部族存在。
通過分封周公子伯禽於魯、封呂尚子伋於齊、封召公於燕等方式來控制新佔領土。
分封只是名義上的管治,周的管治並不牢固,且給予封國兵權,導致有叛亂的可能。
諸侯履行了勤王的義務。
以分封古聖先王的後人為名,收買人心,讓各部族自行管治,換取各族承認周共主的地位。
圖一較能反映封建制度的實況,因為它顯示各級貴族均有人民助耕土地,而圖二顯示平民只向士納貢。
西周的封建制度包括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等階層,並且有土地的分封和軍事的組織。天子任命諸侯,諸侯負責管理封國,並向天子貢獻和報告。
周公並未以三監之亂為鑑,繼續施行分封,實削弱周室治權,導致日後長期分裂的局面出現。
封建制度確立天子與諸侯間的尊卑主從地位,諸侯需要盡義務,否則天子有權貶爵、削地,甚至發兵征伐。
進行武裝移民,並把殷民族分割遷移,例如把參與動亂的殷民遷到洛邑,嚴密監視。
A. 仿照夏商舊制,實行分封,以籠絡人心。
根據判罪,管叔和武庚被認為是主謀,因為他們的判罪最重,需被處死。
西周的封建制度促進了政權的穩定,通過分封土地和任命官員,確保了天子的權威和諸侯的忠誠,並且在軍事上能夠迅速調動諸侯的兵力。
透過分封,能加強對商版圖及東方的管治,並且周民族勢力根本不及商民族,不分封別無他法。
由於各封國擁有行政、財政與軍事的自主權,西周後期已出現不尊重周室的情況,最終發展至春秋、戰國約五百年的分裂局面。
禮樂制度訂定各種禮儀規範,確定社會成員尊卑等級與主從的關係。
分封制度透過通婚與各地宗室的派駐,促進了華夏各族的界線消失,使華夏族成為穩定的族群。
封建制度是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宗室、功臣或部族領袖,稱為諸侯,由他們建立附屬於王室的國家。
宗法制度規定以嫡長子繼承權力與財產,減少繼承權的紛争。
兩次分封面對的相同問題包括如何有效防止殷勢力復興及如何有效管治廣土眾民。
武庚於殷繼續管理殷商遺民,並保存殷祀。